本篇文章896字,读完约2分钟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旅游已经成为消费者选择的重要服务项目。然而,由于一些旅游从业者缺乏诚信,一些消费者遇到了诸如未完成预定行程、低成本旅游票价上涨、旅游转购物、合同条款设置陷阱等问题。2018年,全国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旅游消费投诉8487起,占服务投诉的2.30%,同比增长1.23%。主要问题如下:一是人身伤害;二是旅游合同中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在旅游行程、时间安排、交通、住宿、景点等方面模糊不清,不利于消费者在发生纠纷时使用;第三,旅行社和导游未能按约定履行义务,降低住宿和餐饮标准,增加自费项目,擅自缩短行程。胁迫和误导不参与自筹资金项目的消费者,甚至忽视他们;第四,个别加入俱乐部的导游强迫消费者购物,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伪劣商品和高价,特别是宝石和玉石、珍珠水晶、药材和保健品、手工艺品等。

旅游消费暗设陷阱 这些“套路”你要当心!

例如,消费者凌女士向福建省南平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她于2018年7月4日在南平市武夷山旅游时,因乘坐竹筏时安排工作失误,被竹篙条击中,导致鼻子受伤。她去医院接受治疗,缝了两针。之后,消费者要求竹筏旅游项目所属的旅游公司赔偿医疗费共计20万元,但旅游公司只同意按照发票赔偿,并酌情增加了部分赔偿费用。双方有很大的分歧,我希望消费者委员会介入调解。经消费者委员会调解,旅行社同意赔偿凌女士医疗费及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4.05万元整。

旅游消费暗设陷阱 这些“套路”你要当心!

又如,2018年7月,包括消费者刘女士在内的四人与四川省一家旅行社签订了团队出境旅游合同,规定他们将参加2018年7月18日至7月26日的俄罗斯精品团队旅游,每人旅游费用为8999元,并且只安排一次为期60分钟的自愿购物活动。2018年8月,刘女士向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旅游活动中存在五个购物点,与事先签订的合同不符,导致旅游质量下降。这是运营商推出的低成本团队出境游,她要求退还团队的差价,总计8000元。经核实,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营者违反合同强迫消费者购物,未达成一致意见,变相占用消费者的有效出行时间,未能达到优质出行的目的。经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将旅行团的差价退还给四位消费者,共计8000元。

标题:旅游消费暗设陷阱 这些“套路”你要当心!

地址:http://www.lyxyzq.com.cn/lyzx/7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