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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北京市规模最大的一起黑社会性质“日常贷款”案件,5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主犯林国斌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

一起“套路贷”案黑幕撕开 公证员律师合力助纣为虐

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林国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罪名是组织和领导黑社会组织、诈骗、寻衅滋事、虚假诉讼和敲诈勒索。其余51名被告中,11人被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被判处没收所有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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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发现,2013年9月至2018年9月,被告人通过实际控制的公司,逐步形成了以为核心,被告人曾涛、、万、律师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公证员王春、李铁林等人的帮助下,该组织以住房抵押贷款的名义,诱骗受害人实施贷款合同,委托其出售房屋并在公证处办理抵押公证,恶意违约,并利用公证书擅自将受害人的房地产转让给该组织控制。侯麟·郭斌犯罪组织和谭宁邪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等“软暴力”手段非法侵占受害人的房产,通过出售给第三方或利用虚假诉讼实现欺诈性房屋处置。共有68名受害者被骗走70栋房屋,给受害者造成超过1.78亿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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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王春和李铁林在内的九名公证人知道林国斌和其他人实施了欺诈,但他们仍向他们提供援助,援助数额巨大,构成了欺诈的共犯。最终,公证员王春因诈骗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公证员齐伟、王俊杰、杨毅、李铁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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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李春杰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和虚假诉讼罪,决定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东城分局原民警庞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假诉讼罪,决定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案件移送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后,2019年11月,随着案件的公开审理,以林国斌为首的黑社会组织的黑幕与非法公证员、律师、警察等合谋。犯下“例行贷款”罪的人逐渐被撕开,他们的“例行”也暴露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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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1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一审公开审理,审理了以林国斌为首的黑社会组织进行“例行贷款”的刑事案件。检察院指控以林国斌为首的黑社会组织以办理按揭贷款为名,以欺骗、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诈骗受害人,涉案金额达数亿元。林国斌团伙犯“例行贷款”罪的诀窍是什么?首先是要仔细选择犯罪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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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民警庞是犯罪组织的七名股东之一,持股比例为7%。他利用职务之便直接询问受害人的户籍,如果他发现目标家庭中有公安和法律部门的雇员,他会促使林国斌组织起来直接放弃。庞还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团伙在后期进行暴力式的房屋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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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在办理贷款手续时,林国斌团伙的成员会把受害人带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而最大的坑就在这里。根据受害者的意愿,他们只是借了抵押贷款,并没有要卖掉房子的意思。通常情况下,他们只需要做一个公证,使抵押贷款合同生效,但受害者签署了完整的房屋销售委托公证和抵押贷款公证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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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受害者还表示,当他们在公证处签署文件时,他们不知道自己签了什么。公证人不仅没有告知风险,有些人甚至根本不在现场。

公证员应当依法为受害人处理公证文书的法律风险,并履行告知和警示义务。然而,涉案的公证人为了个人利益出卖职业良知,为林国斌团伙提供帮助,并将受害者推入被骗的深渊。据了解,王春作为北京方正公证处四个部门的负责人,最早拿到了25%的手续费,然后拿到了该部门业务量的13-15%的佣金。证据显示,2016年王春的收入达到190.7万英镑。据法官称,为了使相关的公证文件对林国斌一伙更有利,甚至连受害人在公证处签名的文件都由参与林国斌一伙案件的律师李春杰进行了仔细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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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庭副庭长钟鑫:他们与方正公证处联系密切,公证员对他们也很熟悉。当他们到达时,他们可以直接取出他们公司的相应模板并直接打印出来。后来,在法律顾问李春杰的帮助下,该公司的模板被修改后,实际上是放在了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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