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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金融1月18日今天,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保险监管统计指标“保险金额”、“签约数量”等报告频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保监会调整千个监管统计指标 保险金额、签单数量按月报送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次,监管统计指标如“保险金额”和“签署票据数量”已从“季度”调整为“月度”。同时,中国保监会表示,此举是为了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充分发挥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保监会调整千个监管统计指标 保险金额、签单数量按月报送

此次调整涉及六类保险监管统计指标,共计1000个详细指标。包括“保险金额”明细指标363项、“期末有效保险金额”明细指标131项、“本年累计新增保险金额”明细指标131项、“签约数量”明细指标51项、“期末有效保单数量”明细指标176项、“本年累计新增保单”明细指标148项。

保监会调整千个监管统计指标 保险金额、签单数量按月报送

《通知》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即从2018年2月1月月报报送之日起,各保险公司应报送调整后的保险监管统计数据。

标题:保监会调整千个监管统计指标 保险金额、签单数量按月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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