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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洛阳春节期间,从2月11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到3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可以燃放烟花爆竹。每天17: 00到22: 00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忙碌的网民应该记住这一点。

洛阳春节期间禁止举办焰火晚会 市民不得燃放孔明灯

据了解,在春节期间,洛阳市公安局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洛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从2月11日(阴历23月)至3月6日(阴历16月)每天17: 00至22: 00,专门规定洛阳市市民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其中,2月18日(除夕夜)17: 00至次日凌晨1: 00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张洋)

洛阳春节期间禁止举办焰火晚会 市民不得燃放孔明灯

排放法规中解释了各种情况。

1.春节期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

2.禁止燃放内径大于30毫米、单次剂量大于25克、总剂量大于1200克的孔明灯笼、焰火弹、小型焰火、摩擦焰火、烟雾焰火和内筒式组合焰火。

3.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和邮件中携带烟花爆竹。

5.禁止在重要军事设施、加油站、加油站等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及其周围10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6.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和输变电设施5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7.禁止在医院、图书馆、档案馆、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和养老院燃放烟花爆竹;

8.禁止在车站、机场、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9.禁止在绿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封闭公园、桥梁、城市交通要道和园林内燃放烟花爆竹;

10.禁止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储存区燃放烟花爆竹;

11.禁止在住宅建筑的走廊、阳台、窗台和屋顶燃放或者燃放烟花爆竹;

12.禁止瞄准或指向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13、禁止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和人员密集场所投掷烟花爆竹;

14、禁止燃放影响公共秩序和危及他人安全的烟花爆竹。

15.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的指导下燃放烟花爆竹。

16.不得在禁止设置警示标志的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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