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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当前和今后扶贫小额信贷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扶贫小额信贷年龄上限放宽到65周岁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通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坚持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有效满足贫困户办卡信贷资金需求,稳步办理贷款展期和展期,妥善应对还款高峰期,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对不直接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扶贫小额信贷进行分类处置,加强组织保障。

扶贫小额信贷年龄上限放宽到65周岁

具体到内容,首先,《通知》明确规定了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总体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推广,即我们必须一手抓准交货,能借出所有贷款,并帮助办卡的贫困户积极发展生产,脱贫致富;要注重规范和完善管理,防范和化解风险,不要片面强调扶贫小额贷款的贷款利率,避免贫困户过度负债。

扶贫小额信贷年龄上限放宽到65周岁

其次,通知重申了扶贫小额信贷的政策要点。即坚持“5万元以下、3年以内、无担保、无抵押、基准利率贷款、金融贴现、县域建设风险补偿”的政策要点。扶贫小额信贷的支持对象应包括已脱贫的贫困家庭,借款人的年龄上限可放宽至65岁。在扶贫的关键时期,扶贫小额信贷、贷款展期和展期政策将保持不变。

扶贫小额信贷年龄上限放宽到65周岁

在保护目标方面,《通知》明确指出,扶贫小额信贷主要支持贫困家庭(包括已脱贫的家庭)。扶贫期间,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银行机构可以为贫困家庭申请贷款展期或展期;在扶贫小额信贷已经还清并满足再贷款条件的前提下,银行机构可以多次向贫困家庭发放扶贫小额信贷。

扶贫小额信贷年龄上限放宽到65周岁

通知还强调了扶贫小额信贷的使用,称有必要充分满足已办卡贫困家庭的扶贫小额信贷资金需求。坚持家庭借贷、家庭使用和家庭还款,准确地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而不是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继续禁止新发行的扶贫小额信贷通过分红、再融资和指数交换等方式向企业、政府融资平台或其他组织转让。

扶贫小额信贷年龄上限放宽到65周岁

从贷款条件来看,申请扶贫小额贷款(包括贷款展期和展期)的贫困户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贷必须通过银行评级发放,具备贷款意愿、必要的技能和一定的还款能力;贷款资金必须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行业和项目;原则上,借款人的年龄应在18岁至65岁之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综合考虑借款人自身条件、贷款用途、风险补偿机制等。,并独立做出贷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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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政策措施,通知也明确指出。一是明确发放和延续扶贫小额信贷的条件和期限。要求安全处置逾期贷款,妥善应对还款高峰期。要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科学合理确定风险补偿规模,明确风险补偿的启动条件和程序。对于已经发放但未直接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扶贫小额信贷,要加强监管,建立台账,分类处理。

扶贫小额信贷年龄上限放宽到65周岁

中国保监会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为实现消除贫困目标打一场硬仗。据报道,小额贷款公司从2008年开始试点。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中国共有8133家小额信贷公司,员工90839人,贷款余额9550亿元。

标题:扶贫小额信贷年龄上限放宽到6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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