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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浙江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获悉,到2020年底,浙江将努力确保低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在10%以上,努力消除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8000元的现象。30%的集体经济相对薄弱,农村年收入总额在20万元以上,经营收入在10万元以上,实现了扶贫路上的“无户无户”。

浙江力争今年底消除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8000元以下现象

据了解,2015年,浙江彻底消除了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600元的现象,淳安等26个县一次性摘掉了“欠发达县”的帽子,提前完成了脱贫任务,成为区域发展差距最小、全面实现小康程度最高的省份之一。2019年,浙江省低收入农民收入保持高速增长,绝对收入12546元,同比增长13.1%,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7600元的现象完全消除。

浙江力争今年底消除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8000元以下现象

随着新兴产业的落地生根,浙江省低收入农民增收的方式更加多样化,以农家乐和农村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新型农村经济形式更能有效带动低收入农民持续增收。疫情爆发以来,网上农业博客等平台在全省26个加速发展县开展了扶贫产品的专项推广和销售,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疫情对低收入农民收入的影响。

浙江力争今年底消除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8000元以下现象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设立了扶贫开发专班,针对低收入农民增收的不足,开展地毯式巡查,确保准确扶贫;开展一对一帮扶和点对点服务,实时跟踪低收入农民增收情况,共同推进帮扶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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