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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信托公司风险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尤其是关于融资信托业务是否“停止”的讨论。

《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从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处获悉,该通知提出了信托公司“三位一体”的工作目标,重点要求信托公司加大表内外风险资产的处置和化解力度。其次,对压降信托渠道业务提出明确要求,再次要求信托公司投资压降违规严重的违规融资信托业务。

融资类信托“全停”系误传 监管定调:不会“一刀切”

上述负责人明确表示,信托公司的转型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非法融资信托业务的压力下降也将是一项持续的工作。监管政策不会阻止信托公司全面开展融资信托业务。

融资类信托“全停”系误传 监管定调:不会“一刀切”

压力下降渠道业务和融资信托业务

自2019年以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点关注信托业风险防控和信托业转型发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数据显示,信托资产规模稳步下降,渠道业务持续萎缩。截至今年5月底,全行业托管的信托资产余额为21.26万亿元,较2017年底的历史峰值下降4.98万亿元;其中,交易管理信托资产余额为9.72万亿元,较2017年底的历史峰值减少5.92万亿元;同时,信托业支持实体经济的保持力,不断优化投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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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通知反映了银监会不断巩固混沌管理成果的决心。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走出去”的目标不变,信托渠道业务将继续压缩,非法融资信托业务将逐步压缩,以巩固信托行业混乱的治理成果,引导信托公司加快业务模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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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的融资信托包括渠道融资信托业务和信托公司积极管理的融资信托业务。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有必要重点关注压力下降。首先,各种金融机构利用信托渠道开展监管套利和规避政策限制的融资业务;第二,信托公司背离了受托人的立场,将自己视为“信用中介”,风险实质上由信托公司承担,融资业务的开展违反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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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小企业等融资业务的发展

中国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监管政策不会阻止信托公司全面开展融资信托业务,而是会逐步减少非法融资业务的规模,鼓励信托公司优化业务结构,直至信托公司能够依靠原有业务支撑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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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未来融资信托业务将由更多管理规范、风险控制能力强、资金实力强的信托公司开展,以确保受托责任到位、业务风险可控,真正实现“卖方负责、买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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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监管要求“抑制”非法融资信托业务,但支持在特定领域投资的融资信托业务的发展,以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压降工作坚持按照保护和压力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协调疫情防控和“六稳定”、“六保障”的要求。关键压降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受到限制或禁止。实地融资业务;支持中小企业、科技企业和“两新一重要”建设领域投资的融资业务发展,鼓励信托公司充分发挥灵活的信托融资方式优势,支持复工、生产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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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负责人表示,降低非法融资信托业务的压力是为了逐步降低信托行业的整体风险,鼓励信托公司开展更多的原始业务,保证信托公司的稳定发展。此外,非法融资信托业务的压力下降可以打破信托公司的路径依赖,迫使信托公司加快向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慈善信托等信托原生业务转型,加快形成业务特色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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