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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欧国家贫富悬殊,人人富裕,公务员工资足够廉洁,人们不必担心生老病死的各种重大支出,公共部门新闻透明,人民对政治家的诈骗行为零容忍。

在北欧具有社会主义精神的国家,贫富差距不大,可以说几乎所有人都很富裕。 在减少收入差距方面,北欧各国本来各行业的薪资水平差异就很小,而且通过缴纳高额税款来减少财富差距等。 通过股票投资致富的人需要缴纳30%的证券交易所得税和其他各种税。 从整体来看,纳税后贫富距离拉近,人与人之间比较,感到不满的“相对剥夺感”也并不高。 在这里,很少有人比较工资。 因为所有人都一样,所以也不会出现为了不迟到而费尽心思巧妙地贪污的心理。 在这些国家,公务员的薪金比不上私营部门,但足够廉价。 除了额外的福利外,这些公务员当然不愿意冒险从事贪污行为。

“北欧国家何以清廉? 不必、不能、不敢贪!”

北欧各国的宗教历史首要受马丁路德新教的影响,深深地种下了钱,这不是万能的观念。 16世纪初的神学家马丁·路德认为,要赎罪,必须从自身改变,相信上帝。 他强调,新教改革不能通过花钱或付费来获得额外的利益。 在北欧国家、德国、荷兰、英国、美国等许多受新教影响的国家,贪污率今天仍然相对较低。 在这些国家,并不是所有人都崇尚金钱。 因为钱不代表好的品味。 成功不是金钱的积累,享受、酷、性感、拥有多位朋友等是成功的标准。 在这样的文化价值下,贪污的动机会降低。

“北欧国家何以清廉? 不必、不能、不敢贪!”

早在1766年,瑞典就将人民采用政府文件的权利写入宪法,称为法律公众采用。 如果人们需要查阅文件,可以在网上申请。 没有必要出示身份证,也没有理由。 申请寄出后,公务员往往会寄送文件,第二天领取。 拒绝公开报道的公务员是违法的,将被移送法庭。 这个新闻公开机制实际上也鼓励人民发挥监督的力量。

“北欧国家何以清廉? 不必、不能、不敢贪!”

□台湾《全球中央》8月号

北欧国家贫富悬殊,人人富裕,公务员工资足够廉洁,人们不必担心生老病死的各种重大支出,公共部门新闻透明,人民对政治家的诈骗行为零容忍。

在北欧具有社会主义精神的国家,贫富差距不大,可以说几乎所有人都很富裕。 在减少收入差距方面,北欧各国本来各行业的薪资水平差异就很小,而且通过缴纳高额税款来减少财富差距等。 通过股票投资致富的人需要缴纳30%的证券交易所得税和其他各种税。 从整体来看,纳税后贫富距离拉近,人与人之间比较,感到不满的“相对剥夺感”也并不高。 在这里,很少有人比较工资。 因为所有人都一样,所以也不会出现为了不迟到而费尽心思巧妙地贪污的心理。 在这些国家,公务员的薪金比不上私营部门,但足够廉价。 除了额外的福利外,这些公务员当然不愿意冒险从事贪污行为。

“北欧国家何以清廉? 不必、不能、不敢贪!”

北欧各国的宗教历史首要受马丁路德新教的影响,深深地种下了钱,这不是万能的观念。 16世纪初的神学家马丁·路德认为,要赎罪,必须从自身改变,相信上帝。 他强调,新教改革不能通过花钱或付费来获得额外的利益。 在北欧国家、德国、荷兰、英国、美国等许多受新教影响的国家,贪污率今天仍然相对较低。 在这些国家,并不是所有人都崇尚金钱。 因为钱不代表好的品味。 成功不是金钱的积累,享受、酷、性感、拥有多位朋友等是成功的标准。 在这样的文化价值下,贪污的动机会降低。

“北欧国家何以清廉? 不必、不能、不敢贪!”

早在1766年,瑞典就将人民采用政府文件的权利写入宪法,称为法律公众采用。 如果人们需要查阅文件,可以在网上申请。 没有必要出示身份证,也没有理由。 申请寄出后,公务员往往会寄送文件,第二天领取。 拒绝公开报道的公务员是违法的,将被移送法庭。 这个新闻公开机制实际上也鼓励人民发挥监督的力量。

“北欧国家何以清廉? 不必、不能、不敢贪!”

□台湾《全球中央》8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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