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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不是简单的“你死我活” 2007-10-11 王学进 读了10月9日“青年话题”翟春阳先生《感恩不应是件令人恐惧的事》一文,心有戚戚焉。春阳先生对比杭州某小学一次主题队会的主题——当你与妈妈两人中只能有一个体活下来,你是选择生还是选择死,表达了“感恩不是还债、不是伪孝、愚孝”等观点,我完全赞同。

“生命教育不是简单的“你死我活””

我发现,这类生命教育很有市场,不仅小学在搞,中学在搞,连大学都在搞。在我的杂志上曾发表过一篇题为《澳洲少女的眼泪折射了什么》的文案,作者系本地一所着名中学的语文老师。他在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时,设计了一个心理游戏:写下对你来说最重要的五个事物(可以是人、东西或者诉求、心愿等),然后一样样进行放弃,看看最后留下什么。结果发现,中国学生在游戏中异常活跃,而澳洲少女在课外则哭成一团。为什么?因为她们没法在god(上帝)和frind(朋友),god(上帝)和parents(父母)之间作出抉择,只能用眼泪表达她们内心的痛苦和不舍。

“生命教育不是简单的“你死我活””

类似的活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也曾搞过,心理学老师胡建兵给100多名学生开了一堂心理游戏课:每名同学在白纸上写下对自己最重要的五个体的名字,然后因为一次意外,失去了其中一位,在纸上划去一位,然后是划去第二位,最后剩下父母。

“生命教育不是简单的“你死我活””

缺乏生命教育应该说是当今中国教育的一大弊病,是到了补上这一课的时候了。老师们试图用此种方法刺激学生日渐麻木的心灵,唤起他们的生命意识和感恩之心。殊不知,动机虽好,可由于方法不当,结果却南辕北辙。

“生命教育不是简单的“你死我活””

就以杭州某小学的此次主题班会为例,在生死抉择中,近1/4的孩子没有选择让妈妈活下来,这就是说,这部分学生选择了自己活,而这一结果恰恰是设计者不愿看到的。按照我们以前传下来的伦理观,学生应该选择让妈妈活下来,标准答案也是这样。否则,学生就是自私的,是缺乏感恩心的表现。

“生命教育不是简单的“你死我活””

这里,老师们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即以亲疏远近、贵贱高低来区分生命维度,硬是将生命等级化,这恰恰是不擅长得敬畏生命所致。其实,从本原意义上来讲,生命都是同质、平等的,凡是生命都值得敬畏。创立了敬畏生命伦理学的施韦泽曾说:“敬畏生命的伦理否认高级和低级的、富有价值和缺少价值的生命之间的区分。”他认为,所谓伦理是一种客观的、普遍的道德准则,它要求敬畏我自身和我之外的生命意志。这里的关键在于,生命是伦理的基础,伦理比无私更高;不论为己为人,都不能成为伤害和毁灭生命的理由。同样,在生死关头,父母的生命与自己的生命都值得敬畏和珍惜,任何以假想方法要求学生作出抉择的教育方法,只会误导学生的生命价值观,结果只能培养学生的狠心而不是一个不忍之心。

“生命教育不是简单的“你死我活””

澳洲少女为什么会哭?就因为她们有不忍之心即恻隐之心,对她们来讲,无论是朋友还是父母甚至上帝,他们的生命都是不可剥夺的,是无价的。她们在中国式的考题中交白卷,恰恰说明了她们有着健全的生命伦理观,从中也可知她们那儿的生命教育是正确的。而反观同一课堂中中国学生的积极表现,不难发现,他们并不擅长得敬畏生命,其生命伦理观多少有些病态。当然,这不是他们的错,而是教育方法错了。

“生命教育不是简单的“你死我活””

由此看来,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首先要对教育者进行生命启蒙。眼下最要紧的是让教师确立敬畏生命的伦理观,然后再去向学生普及有关常识,拒绝自以为是的残忍的生命教育方法。

标题:“生命教育不是简单的“你死我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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