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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四虎( 1926-1954 )


男,汉族,绥远省丰镇县(今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人,中国共产党员。

刘四虎于1946年4月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 194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战斗勇敢顽强,立过三次功。 曾被评价为“学习模范”“爱兵模范”。 1947年,所在连队在甘肃西华池与国民党军队作战失败,他勇敢地参加了掩护连队的撤退,右腿中两弹,依然反复战斗,和战友一起完成了阻止任务。 1948年2月,在宜川战役攻占瓦子街东南高地的战斗中,担任了主要攻击任务。 他带领全班奋勇向前,持续占领两座山上,接近国民党军、师、旅所在地时,遭到敌人强大火力的阻击,战友纷纷死伤。 他奋不顾身,只身冲进敌阵,英勇搏斗。 随后,被10名国民党军队士兵包围,面无惧色,拼命刺死,杀出重围。 战斗,为了救护战友,身上11处被敌人刺伤,成为全军皆知的带刺英雄。 刘四虎是战斗、工作、学习、团结的全面典范,他的事迹被改编为戏剧、漫画、歌曲,在部队和群众中受到广泛赞誉。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正在部队开展向刘四虎学习的杀敌立功运动。 1949年1月,他被部队作为“英雄之旗”栽在树上。 1950年9月,出席全国战斗英雄代表会议。 后任副连长连长等。 1954年4月逝世。

标题:“刘四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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