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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第一次申请事务指南

几个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首次申请事务指南

设立的依据: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

申请手续:

1 .申请人按规定的格式和数量向市行政服务厅安监局服务窗口提交申请书和相关申报资料。

2 .市行政服务厅安监局服务窗口根据规定的要求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的情况,向申请人出具不受理、修正通知书和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文件。

3 .对受理的申请,行政审批服务科组织初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提出初审意见。 初审不合格的,退回行政服务厅的服务窗口进行退货解决,申请人根据退货意见完全修改后,再次向行政服务厅的安监局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初审合格的,提出行政许可会议的研究。 根据行政许可会议的最终意见作出许可的决定或不许可的决定。 行政审批服务科制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不颁发的审批决定。

河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首次申请办事指南

4 .行政服务厅安监局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用受理通知书向市行政服务厅安监局服务窗口作出是领取许可证还是不发放许可证的审批决定。

5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 63917639 )查询批准结果。

申报资料:(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和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三)企业广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者、特殊作业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制品)和其他员工培训合格的说明资料

(四)事业单位产权说明文件或者租赁说明文件(复制品)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性质营业执照或者公司名称预先批准文件(复制品)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津贴备案登记表(复制品)。

拥有储藏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时,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租赁储藏设施相关手册(复制品)存储设施时,需要提交租赁手册(复制品)。 储藏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报告。

河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首次申请办事指南

(二)重大危险源备案说明资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者学历证书、技术职务证书或危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品)

(三)安全评价报告。

承诺处理期限: 9个工作日

收钱标准:不收钱

申报要求:

1、申请书可以下载到洛阳市安监局的网站上。 请用表格形式正确填写。

2、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楚,必须加盖申请机关的印章。

3、所有申报资料统一以a4纸形式装订。

联系电话: 0379-63917639


附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首次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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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河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首次申请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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