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09字,读完约3分钟

中国网络金融6月29日电-昨天,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对中国平安网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信..根据监管函,2017年10月,检查组对公司保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公司存在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超限额、单笔资产投资超限额、未按要求进行监管报告和对外信息披露等问题。

众安保险遭监管:存在超限额投资单一资产等险资运用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对中安网上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1.命令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相关问题,确保符合监管要求。

二是增强合规和风险控制意识,严格遵守保险资金使用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加强内部风险管控等相关机制建设,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和监管报告义务,合规审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业务。

众安保险遭监管:存在超限额投资单一资产等险资运用问题

中安网上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险资金使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2017年10月,我对中安网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财产保险”)的保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关联方发行的金融产品超限额投资

截至2017年9月30日,中安财险投资关联方发行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余额超过监管要求。

上述事实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的通知》(保监发[2015]36号)第三条的规定。

第二,对单一资产的过度投资

2017年上半年,中安财险单只股票的账面余额连续多天超过监管比例,投资超过监管比例后继续买入。

上述事实违反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通知》(保监发〔2014〕13号)第三条的规定。

3.未按要求进行监管报告和外部信息披露

1.中安财险投资关联方发行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未按要求报告重大关联交易和向监管部门披露外部信息。

2.中安财险委托的股票损失达到保险资产管理重大事件报告标准,未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

3.中安P&C保险未制定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

上述事实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第二条、《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指引》(保监发[2007]42号)第八条、第十六条等相关规定。

众安保险遭监管:存在超限额投资单一资产等险资运用问题

第四,其他违法行为

1.中安财险尚未建立资金运用信息系统、资金运用交易和结算管理系统的管理体系。

2.截至2017年9月30日,中安财险部分委托投资资产未签订银行托管协议,未进行管理。

3.中安财险未按要求向保险资产登记交易平台提交信息。4.中安财险向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提交的数据有误。

上述事实违反了《保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4〕3号)第十九条、第三十五条、《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使用比例监管的通知》(保监发〔2014〕13号)第六条等相关规定。

标题:众安保险遭监管:存在超限额投资单一资产等险资运用问题

地址:http://www.lyxyzq.com.cn/lyzx/16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