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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初,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刚刚发布了《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通知中提出了六项措施,并在实名制、时间管理和消费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未成年人沉迷网游冲动消费上万元 究竟是谁的责任?

未成年人用父母的手机给网络游戏充电是谁的责任?通知中的要求应如何实施?看看专家们怎么说。

通知在支付服务方面非常具体。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8岁以下的用户提供游戏支付服务。对于同一网络企业提供的游戏支付服务,8岁以上16岁以下未成年用户的单次充值金额为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对于16岁以上的未成年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每月充值金额不得超过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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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专家表示,家长和网络企业在充值金额超过通知规定的情况下,有相应的失职责任。

专家建议,家长、学校和企业等各方应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在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相关通知和规定后,杜绝这种现象。

互联网行业观察员吴春勇:我认为核心是学校或家长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学校应该在学校宣传和监督孩子,家长应该为孩子树立良好的价值观。该平台的问题在于,它无法将现有技术(如人脸识别和包括指纹在内的大数据)结合起来,增加支付过程的复杂性,这将杜绝儿童直接充值的行为。(中央电视台记者曾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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